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会议室服务工作,规范使用流程,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:
一、会议室用于学院举行各种会议,举办各种活动和对外接待使用。
二、会议服务办公室设在后勤综合楼205室,特殊情况使用会议室需经办公室(党委巡察办)同意方可使用。
三、会议室实行会议预约制度,各部门如需使用会议室须提前1天报学院会议服务办公室预约,并填写《会议室使用申请单》(包括开会时间、主办单位、会议内容、会场布置要求等),以便合理安排使用。
四、会议室实行“先登记,先使用”的原则,发生冲突时,使用部门自行协商解决。
五、使用部门(二级学院)人员应爱护各类会议设施设备,不得自行开关会议设备。如需使用会议设备,由会议服务人员进行操作,悬挂横幅应在会议服务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。
六、工作人员或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会议室。
七、会议室内禁止吸烟、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、废物、饮料瓶等,禁止乱动桌椅,参会人员须保持会议室的清洁、卫生。
八、会议服务人员间段性为参会人员进行倒水,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会议内容。会议完毕及时收拾归纳会议用品,关闭电源,锁闭会议室房门。
九、参会人员如借用会议室物品应及时归还,恢复原位,损坏照价赔偿。会议室不随意对外出租出借,不对学生开放,因桌椅属特殊物品不外借。